|腦性麻痺|

Cerebral Palsy

何謂腦性麻痺乃是只腦部在發育未成熟前受到損傷或發生病變,而引起非進行性的運動障礙。
在這個定義下可以注意到下列幾件事情:

1.在出生前、出生時或出生後:

   因腦細胞因缺氧或腦傷兒受損、因而導致運動中樞神經系統受傷害,甚至造成感覺輸入與知覺回饋系統,    智能運思與行為反應

  有異常現象。

2.腦性麻痺本身是非進行性的:
  也就是腦損傷不會一直惡化下去,但是,小孩子若沒有接受適當的復健治療運動刺激,關節各方面可能會僵硬、畸形、肢體變形或

  攣縮、功能性動作無法完成。這並不是由於腦的病變惡化而引起的。所以在幼兒時期就應該及早接受早期療育,早期教育或治療本

  身雖不能完全治癒的孩子,卻可降低他們的預後功能障礙,使他們的潛能發揮到極致,療效如何;決定在何時接受早療及腦部受創 

  的程度如何,『生物』功能的『用進廢退』在此表露無遺,藉不斷刺激幼兒腦部細胞,活化、增進、補償其失去的『生理』功能。

3.腦性麻痺不等於智能不足:
   一般人聽到腦性麻痺這個名詞,第一個感覺他們是 一群智能不足的孩子。事實上,有些腦性麻痺小孩的智力和正常的小孩一樣,

   甚至比一些正常的孩子還高。所以當我們提到腦性麻痺時,它最主要的特徵是運動方面的障礙。
4.合併多重障礙:

   除了肢體動作控制異常,運動功能障礙外,還可能伴隨有智能障礙,視覺、聽覺、語言及學習障礙等的多重障礙,其他如整體發

   育不良、發育遲緩、癲癇等,使得他們在日常生活自理上都顯得困難重重。

一、發生的原因:
臨床上造成腦性麻痺的原因稱之為病因。這病因可分類為三項:

二、腦性麻痺的分類:
神經肌肉損傷狀態可分為

三、依肢體受影響的部位分成下列之種類:

四、可能伴隨併發之機能障礙/多重障礙:

五、特殊問題/表現:

六、腦性麻痺的治療: